2011年 第 11 期
总第 579 期
财会月刊(中)
审计与CPA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评析

作  者
陈 波(博士) 夏 玲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武汉 430073

摘  要

      【摘要】完善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欧盟已建立起法定审计师透明度报告制度,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本文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的主要特点、优势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欧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审计质量

      一、制度背景与国际经验
  21世纪初爆发的一系列大公司会计丑闻和审计失败案例,使得各国普遍加强了对于审计师的外部监管。然而,过分重视事后调查与惩戒的监管模式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倒闭更是带来了未曾预料的经济后果,包括“四大”市场势力的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范围的进一步缩小等。这也使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引入类似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审计师的透明度,才能既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又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治理的完善、审计质量的提高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