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1 期
总第 579 期
财会月刊(中)
业务与技术
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划分的准则规定及应用影响

作  者
任 玲 陈 丹

作者单位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辽宁鞍山 114051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 110179

摘  要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划分的应用规定,揭示这种划分对会计准则中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的影响和意义。
  【关键词】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   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中对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作出定义: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进一步指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又分别作出界定: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非货币性资产而言的,二者区分的主要依据是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否是固定的,或可确定的。如果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固定的,或可确定的,则该资产是货币性资产;反之,如果资产在将来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即货币金额,是不固定的,或不可确定的,则该资产是非货币性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