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11 期
总第 579 期
财会月刊(中)
财税与金融
关于构建和谐税企关系的理性思考

作  者
蒋燕辉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北京 100120)

摘  要

      【摘要】本文认为税企关系变革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应当以“公共利益为重、为先”为基本原则,从政府政治体制变革入手,使这项惠民工程取得胜利。
  【关键词】税企关系  公共财政  公共利益

      一、税企关系的相关概念体系
      税企关系的立足点,是从现代企业角度来研究财务公共关系中最为复杂、最具影响力的一种分支关系。因此,税企关系的内涵与投资者关系、银企关系、政企关系等一样,共同构建了现代企业“和谐关系”,且营造了企业外部的一种和谐社会氛围。
      但其与一般意义上的财务公共关系又不完全相同。外部的财务公共关系只局限于投资者、债权人、新闻媒体及同行间的局部经营范围,税企关系则远远突破了这一研究范畴,已不再是纯粹的一对一的社会公共关系,而是以公共财政、公共利益及社会学的视角,把财务公共关系引入到一个更广泛、更深入的社会领域。
  斯科特·卡特李普、阿伦·森特和格伦·布鲁姆在其经典名著《有效公共关系》中引用了美国公共关系协会(PRSA)1992年对财务公共关系所下的定义:“财务公共关系,是对影响股东和投资者理解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以及包括在它的目标中的公司和股东之间的关系改善的信息传播活动。” 山东财经大学万晓文教授在《会计公共关系及相关概念概要》中提出,会计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的会计公关机构及其人员为了赢得相关公众的支持与合作,实现长期效益的最大化,通过传播沟通会计信息、协调会计关系、塑造会计形象等职能而开展的一种会计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