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1 期
总第 569 期
财会月刊(上)
一事一议
商品流通企业的“包装”资产如何入账

作  者
荣树新

作者单位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
     商品流通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比较,特点之一是与包装有关的资产(简称“包装”资产)相对较多。对商品流通企业“包装”资产的分类与取得的核算,现有文献介绍较少,本文对此予以探讨。
  一、商品流通企业“包装”资产的分类
  “包装”资产正确分类是其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的前提。商品流通企业“包装”资产按价值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包装材料、包装物(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固定资产。包装材料,如包装用的纸、绳、铁皮、铁丝等,其特点是价值低,一次性耗用。包装物(周转材料)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袋子、盒子、箱子等,其特点是将作为商品组成部分随商品一并交付给客户。与包装有关的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是指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包装容器或包装器具,如不对外出售的装油的桶、装酒的坛等,它们具有包装的外形和功能,实质是劳动工具,其特点是企业自用,使用年限较短,价值较低。如果与包装有关的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较长(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较大,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