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 07 期
总第 575 期
财会月刊(上)
来稿摘要
关于账簿设置和错账更正的建议

作  者
卢 婷

作者单位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 310053

摘  要
               (一)
  错账更正,是对账簿记录出现错误时的更正,一般情况下视错误原因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适用于凭证上金额和科目有错时。当科目用错时,先用红字做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科目、借贷方向、金额相同但金额为红字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错误记录,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
  例如,车间领用A产品生产用原材料100公斤,单价1.2元,原记账凭证错误地将“生产成本——A产品”写成“生产成本——B产品”,并已登记入账。按照红字更正法必须先做红字会计凭证“借:生产成本——B产品120;贷:原材料120”,以冲销原错误记录,再做一张完全正确的凭证“借:生产成本——A产品120;贷:原材料120”。
  其实,我们不用全部冲销原错误记录,因为原记账凭证只是借方科目用错了,而贷方科目并没有错,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要做一张冲销凭证即可:“借:生产成本——A产品120;借:生产成本——B产品120(红字)”。粗一看,这张凭证的记录并不符合“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但从更正账簿记录的角度而言,如果将此凭证登记入账,那么这两笔记录一红一蓝,余额正好冲销。“生产成本——A产品”账户因为第二笔更正凭证的登记入账,有一笔正确的记录,这样也可以将错账更正过来。
  这和传统的做一红一蓝两笔分录比较,在“生产成本——A产品”和“生产成本——B产品”账户下的记录更正一样,不同的是,传统记录“原材料”账户共有3笔记录,分别为贷方蓝字120元,贷方红字120元,贷方蓝字120元。前两者一红一蓝冲销,最后有效记录为一笔贷方记录120元。而用笔者提供的更正方法,在“原材料”账户中只有一笔记录,即贷方蓝字120元。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后一种更正方法使“原材料”账户更简洁、直观,不易引起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