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34 期
总第 530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现行会计准则中未实现损益的会计核算思考

作  者
熊金粮 刘 瑾

作者单位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摘  要
      在现行会计准则中,除了传统的历史成本外,还广泛地引入了多元化的计量属性,如: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资产或分期收款销售业务中资产和收入采用现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公允价值、现值等计量属性的运用,导致了公允价值变动等未实现损益的产生。这些未实现损益如何在账簿上和报表中体现,才能向报表使用者传递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呢?笔者拟对此作一探讨。
  一、现行会计准则中未实现损益的种类、账务处理和报表列示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实现损益。这部分未实现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中体现,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数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