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案例分析
股票回购的公开与隐藏动因探析—我国回购新规颁布后的案例研究

作  者
郑珺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摘要】 本文根据我国证券市场2008年天音控股和海马股份宣告的股份回购方案,对上市公司公开宣告与隐藏的回购动因进行对照分析。本文的分析显示,上市公司公开宣告的回购动因不具有合理解释力,除公开宣告的回购动因外,管理层隐藏了不利的回购动因。
  【关键词】 股票回购   天音控股   海马股份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债务或盈余所得的累积资金即自有资金融资,并以一定的价格回购公司本身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或将其作为库藏股,或进行注销。国际市场的经验证明,股票回购可以抑制过度投机行为。我国股票回购早从1992年就开始运作,但当时主要采取协议回购国家股方式完成,并非市场行为,而是政府行为。2005年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股票回购步入新的发展阶段。2008年证监会发布了有关股票回购的新规——《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新规”)。那么,在这种新的政策环境中,推行股票回购是否能够改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是否能够为广大投资者带来益处?本文的研究则围绕股票回购的动因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