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6 期
总第 370 期
财会月刊(综合)
改革与发展
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必要性

作  者
马晓岚

作者单位
陕西省财政厅

摘  要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在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责任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采取“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由财政部门管理的专职会计核算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提供会计服务的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作用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具体的对象是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制度改革的操作主体是财政部门。这些与公共支出领域围绕建立预算管理新模式进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三大制度改革表现出很强的一致性。所以,在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要研究试点工作如何与国家有关改革措施相配套,特别是与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衔接起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