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5 期
总第 367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再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

作  者
江新泉

作者单位
广东惠州学院

摘  要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笔者曾在《关于投资业务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当代财经》2003.11)一文中作过探讨,后来陆续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咨询及质疑,为进一步阐明对这一问题的看法,笔者在此作专门的论述,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指正。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现行教科书(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及CPA考试辅导教材)基于投资在不同时点上存在的差别,无一例外地均按“投资当年、投资次年、以后年度”分类做出说明并列出一系列计算公式。笔者认为,这种说明和处理过程没有根据成本法的实质把问题予以简化,不仅冗长繁琐,不易判断和理解,而且还给实际会计工作带来不便。这是因为,每年确认当年的投资收益或冲减当年的投资成本时,要根据各年的累计数进行计算,这就需要找出历年的相关资料,显然非常不便。本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精神,从成本法的实质出发,总结出成本法核算的基本规律,提出了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