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融资租赁决策中所得税影响分析——基于承租方的分析

作  者
尹芳 刘明华

作者单位
湖南怀化学院 湖南方兴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在投资资产项目已具有财务可行性的前提下,往往需要在自行购置与融资租赁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税法与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界定及处理规定存在一定差异,税收政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法会对融资租赁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一、企业所得税对增量现金流量的影响
  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方案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发生的变动。对于承租人来说,在投资资产项目具有财务可行性的前提下,往往需要在自行购置与融资租赁之间进行选择,实质是互斥项目的决策,其净现值为避免资产购置节约的现金与租赁期内增量现金流量现值之差,结果取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税法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