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3 期
总第 35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审计园地
反向操作验资谈

作  者
魏 标

作者单位
江苏淮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企业设立时,按照既定程序一般是投资者将拟投资的货币资金存入企业临时设立的账户,然后申请验资,办理相关证照,再着手进行建设。然而实际上,往往是股东先着手进行建设,等到即将竣工投产时才申请验资和办理相关证照,这给注册会计师验资带来困难。
  一、无奈的现实
  现实中,有些企业在筹建中,股东(出资人)或发起人往往不是先将现金缴存验资专户,申请验资,办理相关证照,然后再采购设备、购置土地进行基本建设,而是委托其中一人或多人负责筹建业务,等房屋盖好、设备采购并安装调试完毕,一个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工厂即将投产时,才想起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