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22 期
总第 518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现行会计准则下员工辞退福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作  者
赵春菊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维修研究所

摘  要
  一、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因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不计入资产成本而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企业应当根据职工薪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的计量因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