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3 期
总第 35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完善《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作  者
李小科 黄昌勇

作者单位
湖南湘潭

摘  要
      一、关于“现金等价物”的核算
  现金流量表采用差额平衡原理,即动态的流量之差等于静态的存量之差。用账户结构表述,就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发生额之差等于余额之差。用报表指标表述,就是现金流量表的净流量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之差。然而,《会计企业制度》(简称《制度》)所规范的资产负债表却不单列“现金等价物”项目,而是并入“短期投资”项目中列报,从而不能提供计算余额之差的准确数据,割断了“两表”之间的相互联系。在存在现金等价物的情况下,差额平衡原理显得无能为力。
  现金等价物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方面它属于广义上的现金范畴,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对外的短期投资。在设计会计制度、规范报表披露和会计核算时,应充分体现现金等价物的上述特点。对此,建议在资产负债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设“其中:现金等价物”项目,以单独列示短期投资中所包含的现金等价物。为方便进行电算化会计处理,建议在“短期投资”总分类账户下增设“现金等价物”明细分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