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第 10 期
总第 506 期
财会月刊(上)
工作研究
浅谈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的建账

作  者
张晓庆

作者单位
山西汇华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
      国有企业以整体或部分资产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以资产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作为国有股股本的折股依据。实务中,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的建账一般采用在沿用旧账的基础上进行账务调整的方法。以下为在沿用旧账的情况下对原企业账务进行调整的主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