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3 期
总第 35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构建企业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之我见

作  者
陈 菂

作者单位
广东商学院

摘  要
      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糖精产品发起第一例倾销调查的案件,到近年来美国对我国彩电、木制家具的倾销调查看,我国出口企业遭受的倾销调查不仅数量日益增加,而且发起倾销调查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涉案商品的价值增大。这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也冲击了国内市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而反倾销不能不成为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日益重视的问题。本文主要就企业构建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加以探讨。
  一、构建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的必要性
  倾销是商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的贸易行为。一般抵制倾销即发起反倾销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一是倾销确实存在;二是已对进口国国内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威胁或阻碍进口国相同产业的新建;三是上述有关损害、威胁等与倾销存在直接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