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3 期
总第 359 期
财会月刊(会计)
改革探索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考核的思考

作  者
向德伟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教授

摘  要
      我国上市公司对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非常重视,因为它是决定企业是否具有再融资资格的唯一硬指标。上市公司再融资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先期规定为10%,后改为不低于6%。然而从实践来看,上市公司再融资后就“变脸”的情况越来越多,有的甚至当年就亏损。可见,以单项指标作为认定再融资资格的依据并不科学,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仅从单项指标的考核来看,净资产收益率也不是最优的选择。
  第一,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分子是净利润,分母是净资产,由于企业的净利润并非仅是净资产所产生的,因而分子分母的计算口径并不一致,从逻辑上讲是不合理的。
  第二,净资产收益率可以反映企业净资产(股权资金)的收益水平,但并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资金运用能力。全面反映一个企业资金运作的整体效果的指标,应当是总资产收益率,而非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是:净利润÷资产总额(即负债+所有者权益)×100%。经过比较可以看出,它与净资产收益率的差别是在分母的计算范围上。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分母是净资产,而总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分母是全部资产,只有这样计算,分子分母在口径上才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