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9 期
总第 37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经济与管理
基于产权的民营企业制度变迁研究

作  者
陈文标

作者单位
浙江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摘  要
  民营经济是台州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同时也成为台州经济的最主要特点,“台州现象”更是激发了经济学家研究台州的浓厚兴趣。综观台州民营企业的发展,最主要的发展线索是产权制度的变迁,因此对此进行研究有利于从制度上把握台州民营企业发展的轨迹,从而更有利于我们探索民营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台州民营企业产权变迁的历程
  台州的民营企业经历了较长的发展过程,主要包括单个业主制、股份合作制和公司制三个阶段。台州经济中出现最早也最简单的企业形式是单个业主制企业,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形成了食品加工、纺织、机械制造、草编等家庭工业。1982年浙江省温岭县工商局确认牧屿工艺品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标志着我国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正式创立。从此,台州民营企业进入股份合作制发展阶段,特别是从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台州的股份合作制得到了迅猛发展,在乡镇企业中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格局。对于股份合作制所具有的优越性,当地政府很感兴趣,也对乡镇集体企业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但进入90年代后,股份合作制本身“散、小、低”的缺陷开始暴露出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势头。政府适时地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上等级,促使企业规模的扩大,90年代后至今,股份合作制逐步向股份制转变,并向现代企业制度演进,这标志着台州的民营企业已经过渡到了公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