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2 期
总第 356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工作研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缺陷及修改意见

作  者
易逢荣

作者单位
江西萍乡

摘  要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简称《制度》)的实施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在此谈谈以下看法。
  一、会计报表的缺陷及修改意见
  事业单位主要的会计报表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而《制度》中有关这两张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规定存在着一些缺陷。
  第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是静态会计报表。而现行资产负债表是依据“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一动态会计等式编制的,实际上是科目余额表,会计报表的内容与其名称不吻合。收入支出表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的收支结余及其分配情况的会计报表,应依据“收入-支出=结余”这一原理编制。而现行收入支出表包含了拨入专款、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三个项目,并把拨入专款作为收入类项目列示,把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作为支出类项目列示。但从拨入专款、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的核算规则可知,这几个项目并不会形成结余(即使拨入专款有结余,按规定也应留归事业单位使用,只能作为事业基金处理),将其反映在收入支出表中,实在有些牵强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