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9 期
总第 379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

作  者
王利平

作者单位
西安市会计核算中心

摘  要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代理国库制,即国家金库是国家财政资金的总出纳,担负着执行国家预算、政府支付、现金管理等重要职责。这种国库管理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其弊端日渐显现。笔者在分析当前财政资金支付状况的基础上,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及其弊端
  近几年,我国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围绕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了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等一系列重大的外围性改革,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其核心只是调整分配关系,基本上没有触及或没有深入涉及国库管理制度的变革。
  在传统的预算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的支付程序仍然沿用老的支付模式:由财政部门依据年度预算将预算经费、专项经费、事业经费等按月(季)拨付到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上,由各预算单位依据需要购买的商品或劳务的数量,将资金支付给商品或劳务的提供者(供应商)。结余的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则分散地停留在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上,形成了财政资金的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