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4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理论与探索
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

作  者
章新蓉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一、事业单位会计目标定位
  会计目标是指从事会计活动要达到的目的。关于会计目标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受托责任观,二是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目标是向资源的所有者(或资源的委托人)如实反映受托者对受托资源的管理情况,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而“决策有用观”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更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虽然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出发点不同,但实际上两者是互补的。根据事业单位资金运动的特点,事业单位会计目标应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的相互结合,并侧重于受托责任观。因为事业单位的主要目标不是营利,不像企业那样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它更多的是围绕受托责任中心开展事业活动。从这个角度看,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的定位与“受托责任观”的要求更加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