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业务与技术
微观与宏观环境会计核算模式及其衔接

作  者
陈煦江

作者单位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
      一、微观环境会计核算模式
  微观环境会计主要是指企业环境会计。目前,我国的微观环境会计应采取“中心—卫星”核算模式。该模式由两部分构成:①中心核算,即核算符合会计确认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的人工资源环境与自然资源环境。以市场或法规定价能够进行可靠计量的资源环境,应纳入现行会计系统进行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中心核算可根据相关会计理论与方法、会计准则与制度进行,设置“资源资产”、“累计折耗”、“资源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对符合确认条件的资源环境进行取得、耗用、补偿、减值、处置等核算。②卫星核算。对于不能以市场或法规定价,只能通过估价技术进行粗略货币计量的资源环境,因其不符合会计确认标准,不能将其纳入现行会计系统进行确认,应当另行构建辅助账表体系进行价值量与实物量的双重核算。卫星核算可按资源环境种类设置辅助账簿与编制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实物量与价值量评估表进行。
  二、宏观环境会计核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