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1 期
总第 355 期
财会月刊(综合)
理论与探索
论利益相关者财权配置

作  者
张 栋

作者单位
新疆财经学院

摘  要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所谓利益相关者,一般是指那些与公司存在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并享有合法利益的组织或个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应是一个承担社会责任的组织,它必须服务于广泛的企业利益相关者。该理论对“股东至上”这一基本假定提出挑战:①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剩余”作出贡献,企业的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平等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②企业的目标不能局限于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应同时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经营管理者、普通职工、债权人、供应商、顾客和企业所在社区公众)的利益,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才应是现代公司的经营目标。③公司治理不应仅局限于股东对经理层的制衡,而是涉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
  该理论核心是把企业视为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企业的经济本质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物质资产集合,它不仅包括那些关键的生产要素,还包括那些获得这些关键要素使用权并投入了相应的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投资者。因此企业应该被看作是一个利益相关者专用性投资的集合。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现代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是要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而不仅仅是股东的责任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