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09 期
总第 377 期
财会月刊(会计)
一事一议
从现金净流量看销售方式的选择

作  者
陈文静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
  目前,销售商常用的销售方式有折扣销售、返还现金和附赠商品。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为购货方信誉好等原因而给予对方一定价格优惠的销售形式。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金额,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返还现金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一定金额的物品时得到相应数量的现金返还的销售形式,这种销售形式除了涉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外,还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附赠商品也是当今销售商常用的促销方式,如“买一赠一”等。本文接下来将对三种销售方式分别进行现金净流量的公式推导,进而分析如何选择以使销售商的收益最大化。
  假设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商场所在地为市区,采用7%的城建税。现预定在节假日进行促销活动,对于不含税价格为S、毛利率为A的某商品,商场可以在以下三种促销形式中进行选择:①采用折扣销售形式,折扣率为D;②采用返还现金形式,返还价值为R的现金;③以不含税价格为P、毛利率为B的商品作为附赠商品(分析中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