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第 4 期
总第 362 期
财会月刊(会计)
商榷意见
营业外收支核算内容及列示方式的商榷

作  者
郑蓉

作者单位
成都

摘  要
      《财会月刊》2004年第10期刊登了明光兰同志《关于取消营业外收支核算的思考》一文(以下简称《明文》)。笔者赞同《明文》中提出的由于营业外收支与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度不大,从而降低了利润表的可理解性和相关性这一观点,但不赞同其在利润表中取消营业外收支项目的处理方法,现将理由阐述如下。
  一、是否在利润表中取消营业外收支项目
  《明文》认为,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它不能说明企业的获利能力。将其反映在利润表中容易产生歧义且会降低利润表的可理解性,因此建议在利润表中取消营业外收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