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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厂准备购置一辆七座的商务车用于接送客户,不知道这种车辆能否抵扣增值税?
更新时间:2011年8月11日 
我厂是中型国有企业,从事机械制造。现在我厂准备购置一辆七座的商务车用于接送客户,不知道这种车辆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其中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从中可以看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而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该厂购入的七座商务车用于接送客户,不属于生产用车,因此不能抵扣增值税。(王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