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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要建地铁,公司的一处房产要拆迁。请问我公司在收到拆迁补偿款时是开具收据还是开具发票?
更新时间:2011年7月15日 

   由于政府要建地铁,公司的一处房产要拆迁。请问我公司在收到拆迁补偿款时是开具收据还是开具发票?那个要拆的房产不在我公司所在地,如果开具发票是在本地开具还是在房产所在地开具?怎样做账以及需要交纳哪些税?

   答:收到的拆迁补偿款只要开具收据就行了。其会计处理比照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至于税的问题,主要涉及三种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可以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你公司的拆迁如果符合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上述文件执行。否则应按正常情况纳税。